金融租赁业务介绍
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品种分类及定义:
1、融资租赁业务:
是指实际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。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,也可能不转移。
融资租赁业务的几种形式:
A、直接租赁:
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、租赁物的选择,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,提供给承租人使用,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,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,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、使用和收益的权利。
B、回租业务:
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,同时与出租人签定一份融资租赁合同,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。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。
C、转租赁业务:
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。在转租赁业务中,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,称为转租人。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,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。
D、委托租赁业务:
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,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,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。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,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,不承担风险。
2、经营租赁:
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。